CCF NOI2020江苏省代表队选拔活动的规定

本文发布于:2020-06-04 来源:

一、选    拔

第一条  根据中国计算机学会2019年9月19日公布的《CCF关于NOI省队选拔的规定》及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省选拔规定。参加省选的选手根据参加CSP-S组第二轮认证成绩(下同)依次选取,参加人数不得低于本省参加NOI人数的3倍。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承办校机器性能情况,限定CSP-S组第二轮认证350分以上(含350分)的选手具有选拔资格。

第二条  根据《CCF关于NOI省队选拔的规定》,“一个选手的CSP-S组第二轮认证成绩占省选总成绩(标准分)的比例最低为30%,最高不超过60%,具体比例由各省自定。”我省CSP-S组第二轮认证成绩占省选成绩的40%,计算方法采用标准分计算,等于选手的CSP-S组第二轮认证成绩/全省最高分*40,记录成绩A。

第三条  根据《CCF关于NOI省队选拔的规定》,“省选应在当年CCF NOI举行前三个月内举行,最迟不得晚于NOI举行前45天。”我省选拔活动参加CCF安排的统一省选,选择A套题目。时间定于6月20-21日,选拔活动进行两天,每天进行一试,每试3道题。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半到13点,用时4.5小时,题型均为上机编程题。由CCF NOI竞赛委专家命题、测试和评分。选拔活动第一天记录成绩B,B=选手选拔活动第一天成绩/选拔活动第一天最高分*30。选拔活动第二天记录成绩C,C=选手选拔活动第二天成绩/选拔活动第二天最高分*30。在计算标准分时所使用到的“最高分”,都以高中选手中的最高分来计算。如有选手超出了该部分的标准分,则该部分以标准分的满分来计算。

第四条  选拔活动后,选手的总成绩将根据公式:A+B+C计算,按以上三项总分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CCF给定我省的名额15人,依次录取前15名选手组成江苏省代表队,参加当年NOI全国比赛(若前15名不含女选手,则取前14名选手和分数最高的女生1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选手总成绩相同以致不能决出省队名单时,根据《CCF关于NOI省队选拔的规定》,“如有若干选手的省选总成绩分数相同,按照CSP-S组第二轮认证成绩选择;如分数仍然相同,高年级选手有较高的优先权;如选手年级仍相同,省组织单位可组织面试或加试。”省选结果必须在省选结束后立刻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结束后确定省队名单。

 

二、选拔活动的环境与语言

第五条  选拔活动的编程环境与全国竞赛接轨,以中国计算机学会当年发布的最新编程环境为准,提供NOI Linux或与之类似的Linux软件系统。

 

三、进场、试机

第六条  不参加选拔活动的选手和人员不得进入选拔活动区 。

第七条  选手在正式选拔活动开始前30分钟进入等候区,正式选拔活动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选拔活动的机房,未经允许不得提前退场。

第八条  选手一律按指定机房和机位号入座,不准携带任何书籍、光盘、软盘、移动硬盘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及通讯设备进入机房。

第九条  参加选拔活动的选手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因年龄关系尚未办理身份证的选手应办理临时身份证,并在选拔时放在座位上供监考人员查验。

第十条  选手试机的目的是熟悉选拔活动环境及提供的编程语言环境,有与此相关的问题应及时向监考老师提出。

 

四、考试

第十一条  选拔活动题型均为上机编程题,由CCF NOI竞赛委专家命题、测试和评分。

第十二条  选手进入场地,不得携带手机、U盘、书籍、草稿纸、计算器、智能手表等任何形式的资料、存储和通信工具。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纪律的选手,一经发现,当场取消其选拔资格。对于有抄袭、拷贝等严重作弊行为的选手给予禁止参加NOI系列活动三年的处罚,对于唆使选手作弊的指导教师将通报其所在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对其所在学校给予禁止参加NOI系列活动一年的处罚。

第十三条  选手拿到试题后应认真阅读,对试题有任何疑问应举手示意。选手可向监考老师咨询有关注意事项、试卷不清等方面的问题,但不得询问试题解题思路、算法、上机调试等问题。

第十四条  为了减轻由于突发事件(如硬件故障、断电等)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要求选手每20分钟存盘一次。若发生突发事件,视情况延长时间,但最多延长20分钟。选手因为程序的错误或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死机或文件丢失等,不属于突发事件,不延长时间。

第十五条  选拔活动结束前5分钟,选手应停止编程,逐一检查已完成的程序并将其拷贝到指定的目录路径下。

 

五、测  评

第十六条  选手程序由CCF NOI竞赛委员会负责评测。

 

六、其  它

第十七条  选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并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参加选拔的选手机会均等。选手不得利用各种借口、手段干扰选拔活动,或背后做小动作。一经发现,将取消当事人相关资格。

第十八条  A、B类名额仅由在籍高中生组成。

第十九条  省队选拔活动组织单位不得以一个学校参加NOIP的人数为由限制或剥夺该校选手参加省队选拔活动和入选省队的资格。考虑到参与学校的均衡性,一个学校参加NOI的名额不超过本省A、B名额总数的三分之一(四舍五入),得分最高且入选省队的女选手不占该比例。如有选手因三分之一原因不能进入省队,则省队人员名单顺延。

第二十条  本规定专为江苏省组队选拔活动制定,其他事项参照《CCF关于NOI省队选拔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考虑到的方面,解释权和决策权归江苏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委员会所有。                

江苏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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