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江苏分营活动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2012-06-11 来源:

苏科协发〔2012〕84号


各市教育局、科协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发挥高校科学普及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功能,利用重点高校丰富的科技教育资源,组织全国青少年走进高校接受科技教育,让青少年感受高校文化,体验科学技术,开展科学实践活动,激发青少年对科学的热情和兴趣,培养科学思想、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我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的培养,教育部、中国科协于5月22日在北京召开了“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工作会议”,决定今年暑期在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开展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我省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将作为首批试点高校,向省内外优秀中学生开放。现将有关组织管理及营员招募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活动主办单位为教育部、中国科协,承办单位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省教育厅和省科协,支持单位为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中国科学院江苏分院。江苏分营活动设省级管理办公室,由省教育厅、省科协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省级管理办公室设在省科协,日常工作由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承担。
    二、活动时间
    2012年7月20日-26日(共7天),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三、营员组织方案
    根据全国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名额指标,江苏分营计划招募营员200名,其中50名同学参加北京分营活动。
    1.营员条件:近两年内获省中学生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子技师认定活动及科技模型竞赛等科技类竞赛活动省三等奖以上,或在其他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热爱科学、品学兼优的在校高中学生(以高一升高二为主)。
    各市名额适当向老少边穷地区、县级及以下基层学校和留守流动儿童倾斜。
    2.配备带队老师:带队老师按10:1的比例由各市配备。为便于管理,营员选拔应适当集中。带队教师要安排熟悉学生、认真负责的科技辅导员担任。
    3.营员产生办法:各市教育局、市科协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及省级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名额分配指标(见附件),认真做好营员招募及前期管理工作,营员名单须经教育局、市科协审核通过后上报至省级管理办公室。各市招募工作要求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四、材料申报及审核确认
    1.营员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学生营员和带队老师均提交《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江苏分营报名表》(见附件)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学生营员还须提供科技类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学生家长声明》(见附件)。以上材料由各市科协负责汇总,于6月22日前上报至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2.审核确认工作
    根据各市推荐,经省级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2012年全国高校科学营江苏分营营员名单。(营员名单将于7月初在江苏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js5461.org/)。
    五、交通补助:
    高校科学营是一项公益性活动,营员免费参加活动,往返交通费自理。部分贫困学生如需申请交通补助,须出具相关证明,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由市科协统一向省级管理办公室上报。
    联系人:李莹 、何钰华
    电  话:025-68155813、 025-68155819
    地  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418室,邮编:210019

    附件:1.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江苏分营名额分配表
          2.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实施方案
          3.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江苏分营学生营员报名表
          4.2012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带队老师报名表

         2012全国高校科学营活动附件下载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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