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五”第四批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2015年度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及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苏科协发〔2015〕75号
本文发布于:2015-05-04 来源: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各市科协、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苏政办发[2011]1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学校科学教育工作,加强全省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和科技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推动我省全民科学素养的提升,省科协、省教育厅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十二五”第四批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考核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

(一)申报对象及推荐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100所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申报对象为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对开展市级科学教育特色学校评选的地区适当给予倾斜。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及时间安排

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必须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科学教育特色明显及成绩突出的学校。“十二五”第四批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的申报时间为2015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终评时间为5月下旬。

(三)评选办法及有关事宜

1、 “十二五”第四批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申报工作由各市科协会同市教育局统一考评,按名额推荐申报。省科协、省教育厅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照考评要求,通过审核材料、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调研等方式,对学校科技教育的管理机制、科学教育课程、科技活动成果、师资队伍和阵地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分,评委会综合考核后,确定100所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入选名单,名单将在江苏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网、江苏公众科技网进行公示,公示后将印发命名文件,并对入选的学校奖励补助经费、颁发奖牌。

2、凡参加申报的学校,按考核要求(附件3)将申报材料制作成光盘,光盘采用PPT格式,全面介绍学校科技教育的管理机制、科学教育课程、科技活动成果、师资队伍和阵地设施建设等方面情况,播放时长限8分钟以内,申报内容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请各市科协于5月15日前将信息表(附件2)纸质版及光盘统一报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另将信息表电子版(附件2)及汇总表电子版(附件7)统计好发送至邮箱:kexuetese@163.com, 相关表格文档可从江苏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网 (http://www.js5461.org )下载。

二、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及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

(一)推荐名额分配及申报对象

本次评选100名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和100名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推荐名额见附件4。

1、优秀科技辅导员申报对象: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少年宫、科技馆等)的专(兼)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工作者。

2、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申报对象:全省本(专)科、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的学生或25周岁以下自学成才的青年。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条件:

(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精神,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参加各类青少年科技活动、科研活动和教师培训,从事科技辅导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2)在某些科技教育项目上有一定专长,培养的学生取得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含科技创新大赛、电脑机器人竞赛、五学科竞赛、三模一电比赛、金钥匙竞赛等)二等奖以上的不少于2项。

(3) 在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担任过全国或省、市科技类活动评委,在当地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4) 深入研究探索青少年科技教育和科普理论,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国家级正式刊号的报刊发表科普教育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

(5)在科普管理、科普教育、科普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关于青少年科技教育方面的表彰。

(6)积极参与各级科技辅导员协会的工作。

2、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评选条件:

(1)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积极向上,踊跃投身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被授予科技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并经转化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2) 在上一年度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和“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3>在国家部委主办的其他全国性的青少年科技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4>在省有关厅局主办的其他全省性的青少年科技竞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3)获奖项目应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原则,在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和创新思维等方面有独到之处。

(4)被推荐申报的标兵应在学校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三)评选办法及有关事宜

1、“十二五”期间,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和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每年评选一次。各市科协组织申报,经考核评选,对符合条件的优秀科技辅导员和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进行表彰,由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颁发表彰证书。

2、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评选采取学校或校外科技教育机构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市教育局、科协联评,省评委会审核的办法。推荐候选人须填好《江苏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申报表》(见附件5),同时提供各级各类科技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活动资料及各奖项证明材料。

3、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采取自主申报,学校推荐,市教育局、科协综合考评的办法向省评审小组推荐。各校在校学生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对照评选的基本条件,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推荐上报。推荐的候选人须填写《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申报表》(见附件6),同时提供各级各类科技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各奖项证明材料。

4、请各市严格按照名额推荐表(见附件4)申报,省教育厅、省科协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市上报人选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时间为2015年10月。

(四)推荐评选工作和要求

1、明确职责,规范程序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科协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成立相应的评选机构,统一协调本地区的申报工作,为方便开展工作,各市由科协牵头负责。

2、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推荐人选要符合评选条件,要进行审核、评选、公示后上报。

3、面向基层,注意比例

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各个领域第一线工作的科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过程中,要适当考虑女性、青年、少数民族科技教育工作者的比例。

4、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推荐过程要有广泛的群众参与,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申报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5、把握进度,按时报送

请各市科协于9月30日前,将优秀科技辅导员和科技创新标兵的推荐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到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另将申报辅导员和标兵的汇总表电子版(附件7)发送至邮箱:kexuetese@163.com, 相关表格文档可从江苏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网 (http://www.js5461.org )下载。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科协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成立相应的考评机构,统一协调本地区省级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及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的申报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联系人:何钰华

电 话:025-68155822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东楼418室

邮 编:210019

邮 箱:kexuetese@163.com

附件:1、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推荐名额表

2、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信息表

3、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考核要求

4、江苏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及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名额推荐表

5、江苏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申报表

6、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申报

7、各市特色学校、辅导员、标兵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

十二五第四批特色学校辅导员及标兵评选通知.pdf

十二五第四批特色学校辅导员及标兵评选通知.doc

 

文章主题词: 十二五 科学教育特色学校 科技辅导员 科技创新标兵
(作者:)
咨询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