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江苏省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苏教职函【2019】22号
本文发布于:2019-09-19 来源:
各设区市教育局、文明办、科技局、人社局、知识产权局、科协、团委、妇联: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部署,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入推进我省职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江苏省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江苏省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由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协、团省委、省妇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同主办。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和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二、总体安排

本次大赛由5个竞赛项目和3项同期活动组成。

(一)5个竞赛项目

    1.创新创业知识竞赛。重点考察职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情况和学生创新创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竞赛分学习、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参赛学生登录江苏省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或江苏职教风采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学习和答题。

2.创新作品专项赛。重点考察职业学校学生结合所学专业研究开发各种新产品和新材料、革新或优化新工艺流程等能力。竞赛作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个设备或仪器中的零部件,也可以是工艺流程的创新。所有作品须有能够演示的实物或模型。

    3.创业模拟专项赛。重点考察职业学校学生在生产和生活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或提出改进方案的能力,具体包括创业计划书撰写和模拟创业两个部分。通过撰写创业计划书和模拟企业全程运营,衡量并提升学生综合创业能力。

    4.创业实践挑战赛。重点考察职业学校学生(分在校学生组和毕业学生组两个组别)实际运营的创业项目,鼓励将创新作品、科技创新专利转化为创业项目。

5.机器人专项赛。重点考察职业学校学生在电子信息、自动控制、人工智能以及机器人等新科技领域的认知和技能,激发学生对工程技术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分VEX机器人、WER机器人两个分赛项。

(二)3项同期活动

    1.创新创业训练营活动。在省级复赛之后,举办2019年江苏省职业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营活动,对晋级省级决赛项目团队进行集中指导。组织职业学校“春蕾”班学员代表参加有关训练活动。

2.创新创业成果展示活动。省赛决赛期间,集中展示职业学校创新创业成果,搭建职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示和新时代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风采交流服务平台,促进产业与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3.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对接活动。省赛决赛期间,开展优秀项目投融资洽谈对接活动,推动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具有明显投资价值的项目获得支持和落地,促进大赛成果转化应用。

    三、竞赛形式和时间

(一)竞赛形式。大赛采取校级初赛、市级复赛、省级复赛和决赛三级比赛。校级初赛由学校组织;市级复赛由各市组织;省级复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省级复赛阶段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网上评审确定晋级省级决赛项目(作品)及三等奖项目(作品)。晋级决赛的项目(作品)将参加公开展示、现场答辩等环节,经评委现场评审确定一、二等奖项目(作品)。机器人专项赛直接进行省级比赛。市级复赛项目需在江苏省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备案。大赛组委会将为各市市赛和校赛提供有关指导服务。

(二)竞赛时间。10月-11月进行创新创业知识学习、创新创业知识竞赛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11月下旬举行其他项目省级复赛、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赛对象和名额

    1.参赛对象。竞赛项目分中职学生组、五年制高职学生组、毕业学生组三个组别。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及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含技工院校一至三年级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五年制高职四至五年级学生(含技工院校四年级以上学生);毕业学生组为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五年之内的学生。

2.参赛名额。创新创业知识竞赛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赛,全省所有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均可参赛。其余竞赛项目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参赛,基础参赛名额见下表:

项目名称

参赛名额

中职学生组

高职学生组

毕业学生组

创新作品专项赛

10

10

/

创业模拟专项赛

4

4

/

创业实践挑战赛

2

2

2

机器人专项赛

VEX分赛项

2

/

/

WER分赛项

2

/

 

创业实践挑战赛市级复赛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0个。鼓励学校积极参赛,各市在完成市级复赛数量20个基础上,每超20个,即可增加1个晋级省级复赛名额(最多不超过2个)。增加晋级省级复赛名额不限组别,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决定。

    五、奖项设置

(一)参赛选手奖

创新创业知识竞赛设“知识竞赛之星”奖,按照参赛学生所得总分进行排序,取参加省级决赛人数前1%为“知识竞赛之星”。

机器人专项赛VEX分赛项、WER分赛项各设立4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

其余竞赛项目分别设一、二、三等奖,根据竞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产生。其中一等奖占参赛总数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30%。

创业模拟专项赛设“模拟创业之星”2个(中、高职组各1个);创新作品专项赛设“最佳创新奖”2个(中、高职组各1个);创业实践挑战赛设“最具商业价值奖”1个、“最佳带动就业奖”1个。

(二)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知识竞赛之星”学生的指导教师(每名学生限1位指导教师,原则上同一班级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其余竞赛项目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每个项目限2人以内)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三)优秀组织奖

1.以设区市为单位,根据创新作品专项赛、创业模拟专项赛、创业实践挑战赛、机器人专项赛在省赛中获得的等次和数量计算总分进行排序,取总分前5名。计分方法为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未获奖项目1分。

2.以参赛学校为单位,根据创新创业知识竞赛、创新作品专项赛、创业模拟专项赛、创业实践挑战赛、机器人专项赛在省赛中获得的等次和数量计算总分进行排序,取总分前20名。创新创业知识竞赛计分方法为:学校积分=参赛学生比例(参赛学生人数÷在校生总数)*100*50%+学生平均成绩(学生成绩总分÷参赛学生总人数)*50%,排名前10%的学校得7分、11%-30%的学校得5分、31%-60%的学校得3分、其他学校得1分;其他4个竞赛项目计分方法为: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未获奖项目1分。

(四)先进个人奖

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先进个人奖。每个设区市推荐1人,获优秀组织奖的前五名学校每校推荐1人。

以上奖项由大赛组委会公布获奖名单,颁发奖牌或证书。鼓励设区市教育局对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六、报名工作

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并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大赛报名工作,参加报名系统操作培训(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大赛组委会不接受学校、个人申报。各市须于11月6日前在江苏省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各参赛项目团队报名时需提供录取花名册并加盖教育局公章。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创业以来的财务报表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七、宣传工作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学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职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大赛组委会将在江苏职教网、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网、江苏省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江苏职教风采微信公众号、江苏省青少年科学教育服务平台等网站平台和媒体及时宣传大赛信息。各设区市教育局、职业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创新创业大赛宣传工作,并及时向大赛组委会报送信息。

    八、经费保障

大赛经费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共同筹措。各市参赛选手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1.江苏省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2.2019年江苏省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竞赛项目实施方案

 

        省教育厅    省文明办        省科技厅

        省人社厅    省知识产权局    省科协

        团省委      省妇联          省中华职教社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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