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6年度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会费的通知

苏青科教发【2016】3号
本文发布于:2016-03-07 来源: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各有关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2016年度团体会费征集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会员单位于2016年6月30日前缴纳会费。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费标准:

团体会员会费标准每年500元;

个人会员会费标准每年50元。

二、缴纳方式:

银汇会费到帐后,协会办公室将出具正式收费票据,汇款时请注明“团体会费”、“个人会费”和汇款单位全称。

银汇 收款单位: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开 户 行:建行南京建邺支行

帐 号:32001598900052501726

联系人:徐卫娟,电话:025-68155816(团体会费)

张晓辰,电话:025-68155817(个人会费)

三、其他事项:

会员单位联络秘书如有变动等情况,请及时来电或发电子邮件告知。

文章主题词: 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 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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